歡迎來到 臺中市大安區調解委員會

臺中市大安區調解委員會團隊拿出最專業的水準、熱誠的服務心,以情理法的角度,解決您生活上的法律糾紛的問題。

臺中市大安區公所並聘請專業律師定期免費提供民眾法律諮詢服務,提供區民法律上的建議,解決民眾的困惑,相信以我們熱心,給予我們機會讓我們為您爭取您的權益。

想知道我們更多的資訊嗎?請來拜訪我們。 , .


認識調解

調解是一種藉由第三者(即調解委員)的參與,居間斡旋,經由溝通協調的程序,衡量事理之平,促使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相互退讓,依法合意達成共識,以達解決紛爭的一種制度。

   什麼糾紛可以聲請調解

1.民事事件:原則上,一般民事糾紛都可以聲請調解;但下列事件不得要求調解:

  (1)確認婚姻的無效或撤銷、請求認領、收養  (2)離婚的調解  (3)違反強制、禁止的規定或有背於公共秩序、善良風俗的事項  (4)請求假扣押、假處分、公示 催告、死亡宣告、禁治產宣告、公證、認證  (5)關於租佃爭議、畸零地糾紛事件  (6)事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  (7)其他法令規定,有特別限制者

2.刑事告訴乃論事件:例如:聲請調解涉嫌傷害、(業務)過失傷害、公然侮辱、誹謗、侵入住居或毀棄損壞等刑事罪名的事件,即屬刑事告訴乃論事件,調解委員會依法應予受理。